苦等一年,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水利”)北交所上市之路被迫中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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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公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26次审议会议于5月31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东方水利暂缓审议。在审议意见中,上市委要求公司对收入的确认、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的问题作进一步说明。
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存疑
招股说明书显示,东方水利是一家主要从事水利水电智能装备和水域环保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的公司。2020-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7亿元、2.07亿元、2.2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41.59万元、2635.57万元、3264.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012.69万元、2570.36万元、2338.53万元。乍看之下,该公司业绩稳步增长,但仔细分析,却发现其业绩存在大量的非经常性损益,且存在收入确认的合理性问题。
首先,该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中包含了1613.71万元的坏账准备冲回,占当年净利润的79.04%,严重影响了业绩的真实性。该笔坏账准备冲回是因为该公司通过诉讼从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水利”)处收回了4218.85万元的应收账款。然而,该笔应收账款在2019年末已经逾期且公司已提起代位权诉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当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而不是按组合计提。此外,该笔坏账准备冲回也不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因为它是由于诉讼而产生的一次性收益,并不反映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效果。如果剔除该笔非经常性损益,该公司2020年度的归母扣非净利润仅为398.98万元,同比下降80.19%。
其次,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该公司在当年执行了白鹤滩项目漂浮污物治理服务,并获得了较高的收入和毛利率。然而,该项目存在收入确认的合理性问题。
根据招股说明书,该项目聘请第三方进行垃圾无害处理的对价为零且第三方公司需承担垃圾从堆场拉出的运费。这与行业惯例不符,也与公司其他类似项目的成本结构不一致。例如,公司在2021年执行的乌东德水电站坝前漂浮物打捞及无公害处理项目中,就支付了245.22万元的外包费用。因此,白鹤滩项目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或转移成本的情形值得怀疑。
此外,白鹤滩项目也具有偶发性和不可持续性。根据招股说明书,该项目为世界第二大水电站,库区容量较大,且2021年系首次蓄水,导致实际清理漂浮物工程量较大;而2022年四川遭遇了特大旱情,该项目上半年实现收入仅为38.67万元;因金沙江下游每年10月至次年3月为枯水季,公司白鹤滩项目实际打捞执行期间为3-10月;此外,公司与该客户合同于2022年底到期且目前未续签合同。因此,白鹤滩项目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造成了较大影响,并不反映其正常经营活动的效果。
持续经营能力有待检验
东方水利主要产品分为水工机械装备和水域环保智能装备两大类。其中,水工机械装备主要有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闸门等产品;水域环保智能装备主要包括拦污装备、水上清污机器人(300024)等产品;公司主要服务为利用自有研发的水上清污机器人提供漂浮污物治理服务。然而,在这些产品和服务中,并没有体现出明显的创新和竞争优势。
根据招股说明书,东方水利报告期内申请专利数量较少,并未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同时,研发投入占比也从2020年的9.77%下降到了2022年的5.46%;其产品和服务也没有形成品牌效应或市场认可度。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客户来源较为单一和集中,在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1.44%、61.15%和52.89%。同时,行业内竞争对手大部分是大型国有水利水电施工单位下属的水工机械制造企业,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相较于发行人具有更多资源优势,未来很可能缺乏稳定可靠的订单来源和持续获取订单能力。
另外,东方水利还存在合同无效、诉讼纠纷、行政处罚等问题。根据招股说明书,东方水利在报告期内执行了两个项目,分别是樱孜渡水电站项目和龙家咀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这两个项目都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导致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此外,公司还涉及多起诉讼纠纷,包括与重庆水利的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与四川省水利厅的合同纠纷诉讼、与四川省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诉讼等,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存在不利判决或裁定的可能性。还有,公司还受到过多次行政处罚,包括因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罚款、因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被罚款、因未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被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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